03-13
2026
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《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4年12月6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第二次修订)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必须遵守本办法。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。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。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。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、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。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;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 第五条 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等互联网信息服务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,在申请经...
03-13
2026
(2005年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公布,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。根据2024年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8号公布的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》修订。) 第一条 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及其他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履行备案手续,实施备案管理,适用本办法。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(以下简称“工业和信息化部”)对全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省通信管理局”)具体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备案管理工作。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。 第四条 省通信管理局在备案管理中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提供便民、优质、高效...
03-11
2026
示近期,开源 AI 智能体 OpenClaw(俗称 “龙虾”)因具备自主执行任务、本地私有化部署等特性受到广泛关注。但由于其默认安全配置极为脆弱,不当安装使用已出现严重安全风险,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(CNCERT/CC)特发布风险提示。 四大已验证严重风险 1.提示词注入风险:攻击者构造隐藏恶意指令,诱导 OpenClaw 读取后泄露系统密钥、API 密钥。 2.操作风险:AI 误解指令,永久删除邮件、核心生产数据、代码仓库,无回滚。 3.插件投毒风险:第三方插件市场混入恶意插件,安装后窃取密钥、部署木马,设备沦为 “肉鸡”。 4.危漏洞风险:已公开多个高危漏洞(含远程代码执行、权限绕过),可导致系统完全被控、数据泄露。 安全建议(可直接执行) 网络隔离:不将管理端口暴露公网,严格网络隔离与权限控制。 凭证安全:禁止明文存储密钥,建立完整操作日志审计。 插件管控:仅从可信渠道安装插件,禁用自动更新。 版本更新:持续更新版本、及时打补丁。 最小权限:仅授予完成任务必需的最小权限,重要操作需二次确认